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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6-04-06 作者:一束陽光心理咨詢孫傳勇 【原創】 閱讀 有來訪者留言說:老師,孩子正義感爆棚,特別喜歡“多管閑事”,而且不顧自己的能力和安危,這種情況該怎么引導呢? 比如ta看到別的小朋友闖紅燈或者是做一些危險的動作等類似的都會去制止,但是有時候他制止的對象比他要大,甚至是成年人。如果我們家長不在身邊,ta也這樣做的話,是否會給他帶來一些安全隱患呢? 感覺他做的“沒錯”,但是ta的這種行為是不是不夠保護自己呢?畢竟這個社會不是非黑即白的…… 感謝留言和信任! 這種情況可以采取“責任劃分/確定法”應對。 孩子很單純,本身也不能說有錯,只是他對于某些東西的理解還流于表面。他的行為確實可能會導致他在面對現實時遭遇危險,或者陷入困境。 在我的工作中,經常發現有些類似情況的孩子在學校班級喜歡“多管閑事”,結果反而遭受很多人嫉恨、排擠、孤立,老師也不“領情”,孩子自己感到委屈和困惑。 所以,你的擔心是對的。 我們需要幫助他的不是“更完善”,而是更現實、更靈活,尤其是對于“負責”需要有更深的思考和理解。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是要去匆忙否認孩子的善意之舉,因為這樣會讓他感到困惑:樂于助人、遵守規則、遇到問題挺身而出,難道不是每個人都該做,而且一直是學校教的“美德”嗎? 如果你貿然去否認這種“美德”,或者去給他講一些成年人才懂的大道理,那么孩子要么會更困惑,要么會陷入“到底哪種說法才是對的”、“我到底哪里錯了”、“到底該不該做”、“唉,好復雜”的矛盾糾結中。 所以,我建議采取“責任劃分法”來應對這種情況—— 舉例:在與孩子討論“該不該制止其他人闖紅燈”的時候,你可以: 問:制止行人闖紅燈首先是誰的責任? 答:交警叔叔。可是交警叔叔不在哪里呀! 問:那么,如果交警叔叔不在的話?保證自己的安全,應該是誰的責任? 答:應該是ta自己吧。可是ta不愿意承擔這個責任怎么辦? 問:如果ta自己不愿意承擔這個責任,可能會出現什么后果? 答:ta可能會出現危險,所以我才想幫ta呀! 問:好的,你想去幫助ta。可是每天有那么多闖紅燈的人,都可能會出現危險,那怎么辦呢?你需要每天守在這個路口嗎? 答:那肯定不可能啊。 問:如果你真的每天守在路口幫助大家遵守交通秩序,那你在扮演誰的角色? 答:交警。 問:那你有什么權力去代替交警的職責呢? 答:我只是想幫助那些我能看見的人啊! 問:好的,如果成功幫助了ta,ta是不是就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 答:是啊! 問:如果某個人總是依賴別人替ta負責,ta就不需要為自己負責,那ta該怎么才能學會為自己負責呢?你是不是無意間剝奪了ta為自己負責的機會,ta可能也因此失去了一次成長的機會? 答:可是有些人就是不會為自己負責呀! 問:如果有些人就是不為自己負責,什么樣的情況才可能會真正教會ta為自己負責? 答:承擔自己的行為后果。 問:沒錯,有的人除了承擔自己的行為后果,別人是教不會ta的。如果總有人替他去做,ta反而會依賴上這種幫助,ta甚至就不需要成為一個為自己負責的人了。 答:那就是要放任不管了? 問:當你在路口幫助別人的時候,是不是自己也面臨著危險?甚至有些人可能不領情(畢竟沒有人喜歡別人指出自己的錯誤),ta可能會怪你多管閑事,甚至可能會辱罵、給你帶來傷害。那意味著什么? 答:意味著我太傻了? 問:你自己的安全責任該首先由誰來負責? 答:我自己…… 問:那你把自己置于危險中的時候,想過首先需要為自己負責了嗎? 答:…… 好了,我們來總結一下(對孩子用啟發式提問更好,而不是講大道理): 首先,交通規則秩序管理,這是交通警察的職責。如果我們貿然參與,可能會打亂交警的工作職責。 如果你覺得交警沒有很好的履行職責,你下次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交警報告,這有助于交警叔叔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 其次,如果我們貿然去干涉別人為自己負責的“首要職責”,ta們可能會依賴上這種幫助,學會推卸自己的責任,甚至失去了從教訓中成長的機會。 再次,如果我們貿然去幫助別人,而不顧自己的危險,或可能會出現的突發情況超出了我們的能力,那我們就是違反了“自己為自己負責”的首要原則。 如果你都不能為自己負責,你又有什么權利去為別人負責呢? 一束陽光心理健康咨詢中心原創文章,轉載請聯系授權! |